前幾天,當我家教近了尾聲,老爸在我回來吃飯的時候拿了篇文章給我看。完畢,我知道老爸心裏要表達什麼,只是他不會言傳,而昨天老媽也特地叮嚀了我一次。

那篇文章,說著一個女孩,因為家裡開快餐店,不想在暑假回家忍受那襖熱的環境,還要招呼客人,所以決定瞞著爸媽出外打工。找了份錄音帶的業務推銷工作,沿街敲門推銷。在大太陽下,汗流浹背,又餓又渴,卻仍沒有銷售出一套產品。

後來,這位女孩在麵攤吃麵之餘,向老闆娘推銷出一套錄音卡帶,可惜公司規定要賣出三套以上才能抽成,而這天下來,她早已被烈日曬的通紅發腫。她的媽媽向她說了一句:「去外面打工太辛苦了,還是回家吧!你又不缺零用錢。」

隔天,他回到公司辭職,開始在家裡吃香喝辣吹冷氣,一樣有客人要招待,但是最重要的是有零用錢!



我到補習班打工、兼陪讀,純粹只是好玩,我也知道我不缺錢。我只是想要現在玩一玩而已,反正有的是時間,而且錢多事少離家近,何樂而不為?一個禮拜賺三千塊,或許我根本不夠花,在你們眼裡好像也沒多少,但至少我很開心,我知道我還可以有一點點的作為,而且也知道賺錢很辛苦(雖然我依然很會花錢)。你們擔心我的安危,擔心我到別人家家教會遭遇不測,所以開始想盡辦法阻止我,一面在你們的地盤打聽對方的底細。很巧的,太多的請假,而學生家長竟然是老爸國中的死黨,這下好了!我可以開心的家教,還要為老爸當起橋樑,下班回來就要聽你開始問東問西,可是我根本和這位前輩見面時間加起來沒有30秒,你要我怎麼回答?

昨天老媽特地交代我,到高雄不准打工接case,不然怎麼死的都不知道,而且老爸給你的錢很充足,所以不准去打工。老爸太維護我,雖然表面上放縱,事實上地球村不行;家教不行;出遊不行;打球不行,待在家裡可以!洗衣煮飯燒菜更棒!就算我躺在沙發上用很差的睡姿睡覺也無所謂,因為只要我在家什麼都好!

我說,何不直接搬到高雄,如果你要管住我的話。我想,阿達他們學校要是缺魔荳我還是會去玩一下,可能薪水不高,但是.......好玩!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q170p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